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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分鐘前
嘆總統彈劾案「耗費國家資源」 律師林俊宏:僵局解方在倒閣或修憲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310570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召開第2場「對總統提出彈劾案」公聽會,民進黨團推薦的律師林俊宏表示,當前問題仍是行政與立法權的憲政僵局,合理的制度路徑是倒閣,若不滿現有設計,應討論修憲,而非在既有框架下「啟動一個永遠得不到結果的路徑」,耗費國家資源;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怡凱也說,若不倒閣,即須透過協商、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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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稿
00:00有些國家有完整或者是比較好的解決的制度路徑
00:04我們國家憲法上的解決的制度路徑就是倒閣
00:08如果我們對於我們現在現有的憲政路徑制度如果設計不滿意
00:12我們覺得應該要增加其他的路徑或進行其他的設計
00:17我們應該要開始討論的是修憲
00:19而不是在現有的框架之下
00:22啟動一個永遠得不到結果的路徑
00:24然後耗費寶貴的國家資源
00:27讓大家一起坐在這邊做一件沒有辦法永遠達不到目標的事情
00:31唐河總統這件事情
00:33我想我們是不是要先回到一個本質來看待
00:36今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00:38就是行政權跟立法權的僵局
00:40我們在憲法的制度設計上有解
00:43憲法詹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
00:46應該是要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00:49然後進行國會改選訴諸新的民意
00:52由新的民意來決定來處理行政權跟立法權
00:56之間僵局該如何解決
00:58這是一條很清楚
00:59而且也是一條很成熟的一個憲政的民主路徑
01:03這個在其他國家其實也都可以觀察得到
01:06當然有很多的先進都會講說
01:07我們的行政權除了我們的行政院長以外
01:09好像還有一個總統
01:10我們的憲法機制裡面大概有兩個工具
01:13一個是彈劾
01:14另外一個是罷免
01:15當然也有人認為說這兩種工具不夠啦
01:17其實都沒辦法實質去處理到總統
01:19那怎麼辦
01:20修憲啊
01:21我們覺得我們制度不足的時候
01:22我們是不是可以考慮修憲呢
01:24彈劾在處理的是法律責任
01:26罷免要處理的原則上是政治責任
01:29這兩條路徑在我們的制度設計上是清楚的
01:32最後的審查的機關是憲法法庭
01:34憲法法庭它處理的不會是政治問題
01:37它要處理的是說我們的憲法規範有沒有遭到中大的違反
01:41至於政策好不好
01:42決定對不對
01:43這個方向大家喜不喜歡
01:44那是政治責任的問題
01:46大家要走的是罷免啊
01:47不是彈劾啊
01:48行政院院長的附屬權
01:50應該是在憲政上行政院長的獨立的權限
01:54有的人認為說
01:55行政院院長的附屬權是要來對抗總統的
01:58有些人認為這個附屬權除了可以對抗總統之外
02:01也可以對抗立法院
02:02如果大家覺得是說行政院長去行使這個權利或不行使這個權利
02:07是好或者是不好
02:09那你要追究的人是誰
02:10應該是行政院長吧
02:11怎麼會去選擇說用這個理由說我們要來試試看要來彈劾總統
02:16我們用一個不是屬於總統職權的行為
02:19然後也不是總統的權利要去追究總統的法律責任
02:23甚至要彈劾總統
02:24這個在憲法的理解上我認為是完全說不通的
02:27完全沒有道理
02:28這個在制度的選擇上其實很奇怪啊
02:31讓人懷疑提案人的想法到底是在想什麼
02:34他是真的要追究法律責任嗎
02:36還是彈劾只是本質上他只是一個工具化的行使
02:39他有其他的特殊的目的呢
02:41台積電赴美投資這個部分
02:43其實他好像不是法律問題
02:45他看起來好像比較像是一個政策決定
02:48政治責任範疇要怎麼處理
02:49好像也不是要走彈劾這條路徑
02:51更何況我們就來看看說從現實狀況來說
02:54台積電目前的經營狀況
02:56我覺得他是一張每個人都想要得到的一張股票啦
02:59真正要檢討的是在這個制度上
03:02這個是不是能夠成為彈劾的理由
03:04要檢討的也只能是政治選擇的取捨
03:06而不是憲法層面上的違反
03:08這個提案的理由好像也不是彈劾要處理的事情啊
03:12所以我們在理解完這兩個提案理由之後
03:15不難得出一個結論喔
03:17在實質上
03:18在憲政的意義上
03:19在程序上
03:20或是結論的目標的達成上
03:22是沒有意義的
03:23這兩個提案本身
03:25就不可能用來真的彈劾總統
03:27113 憲判9
03:29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03:30總統並沒有出席的
03:33法律義務跟憲法義務
03:34立法院也只能邀請
03:36至於總統有沒有義務到立法院來
03:39從法條上
03:41從憲法的制度上
03:42目前看不出來有這樣的義務
03:44所以從這個提案來說的話
03:45其實我心裡覺得真的是
03:49有點耗費大家的資源
03:51國家寶貴的資源
03:52這時候呢
03:53反而皮球呢
03:54是回到了國會這裡
03:55中修條款的改變呢
03:57就變成說國會可選擇
03:59是不是要發動倒閣
04:00那他如果不倒閣的話呢
04:02就表示他要妥協
04:03就是法案呢
04:04要重新要跟行政院在各退一步
04:07彈出一個結果出來
04:08從歷史的發展呢
04:1057條跟第三條
04:11第二項第二款
04:12第三款
04:12以及所謂的權力制衡的原理呢
04:15在這裡並沒有硬要逼著
04:17行政院院長要照盤全收
04:19立法院的這個覆議案
04:20被維持原案的這個結果
04:22所謂的應接受
04:24並不是照單全收立法院的
04:27這樣的一個意思
04:28行政院呢
04:28他在這裡呢
04:29仍然是意見不一致
04:31那就等著被倒閣
04:33但是立法院又不發動倒閣
04:34這時候呢
04:35唯一的解釋就是必須妥協而已
04:37或者是要提起釋憲
04:38提起這個憲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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