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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職安法 負責人職場霸凌最重罰100萬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264768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定職場霸凌定義、防治措施、雇主接獲申訴後必須通報等;若最高負責人經認定有職場霸凌行為,最高處100萬元罰鍰。此外,若雇主違反安全設施,可處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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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稿
00:00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00:01請宣讀第46條
00:30第6項 第32條 第4項 或第34條
00:33第二項是規定者儲信臺幣3000元以下罰還
00:36第一項採處全10項
00:38自取轄施或縣市主管機關
00:40收受申訴人意第22條之三
00:42第一項代數規定提起申訴之日起算
00:46宣讀完畢
00:47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00:49請宣讀第43條
00:52第43條
00:53有下列前行之一者儲信臺幣5萬元以上300萬元下罰還
00:58一違反第10條第一項
01:00第11條第一項
01:01第23條第二項之規定
01:03精通至限期改善 戒期未改善
01:06二違反第6條第一項
01:07第12條第一項
01:08第3項
01:09第14條第二項
01:10第16條第一項
01:12第19條第一項
01:14第24條第一項
01:15第31條第一項第二項
01:17或第37條第一項第二項
01:19第4項之規定
01:20三違反第6條第二項
01:23第22條之一第二項後段
01:25或第22條之二第一項規定
01:27至發生職業病或工作相關疾病
01:30四違反第15條之一
01:32第一項之第三項
01:33第23條第一項
01:35第26條
01:36第27條
01:37第27條之一
01:38第一項第二項
01:39第28條或第36條
01:40第一項規定
01:41至發生第37條第二項之災害
01:44五違反第15條
01:46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
01:48案四處罰
01:49六規閉法案或拒絕本法規定至檢查
01:52調查抽驗市場查驗或查核
01:54有前線規定其行之一者
01:56主管機關得益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結
01:59加重其罰還至法定罰還最高而二分之一
02:03宣讀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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