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次江陈会 两督盟提人权议题清单
  • 13年前
七次江陈会 两督盟提人权议题清单
http://ntdtv.com/xtr/gb/2011/10/18/a604903.html
【新唐人2011年10月18日讯】第七次江陈会明天(19日)就要在天津登场,双方将签署「核电安全合作协议」。但立委和公民团体质疑,去年深圳大亚湾核泄漏事故,消息足足被隐匿了十天,香港才被告知,民间团体除了批评两岸签署核安协议根本形同具文之外,也要求建立人权对话机制,保障两岸人民的人身自由。

七次江陈会预定签署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但仅限于核安信息交流与紧急事故通报,根据中国过往的核安通报记录,立委和公民团体提出质疑。

立委田秋堇:「去年的五月,大亚湾发生了核泄漏事故,接着不到半年,去年的10月23日发生了更严重的事故,慢了十天才通知香港政府。中国政府的核电厂出了事,连香港政府都不讲,连自己的人民都不告诉,它会告诉你台湾政府吗?」

中国沿海就有十四座核电厂,福建核电厂距离台湾最近只有130公里,一旦发生核泄露,直接影响台湾,立委要求政府应具体建立理赔机制。

立委田秋堇:「这些核电厂的废水一旦跑到海里去,我们(台湾)的西部沿海还有救吗?我们明天开始的江陈会要不要谈赔偿的问题?你没有赔偿机制这个协议就是空的。」

投保协议确定不会在此次江陈会签定,外界归因于双方对人身安全保障议题及仲裁机制无法取得共识,两岸协议监督联盟主张,人身保障不应只限于台商,两岸人民权利均应受到保障。

两督盟召集人律师赖中强:「官员的探亲权、家属的探亲权,委任律师的权利,还有律师在第一次接受公安询问的时候律师应该要有在场的权利,建立这样一个广泛的人身自由保障协议对两岸人民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强调人权议题应正式纳入两岸谈判议题,赖中强表示,未来两会召开前都会提出相关人权议题清单,敦促两岸建立人权对话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