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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小時前
李貞秀是否放棄中國籍 劉世芳:院際權限爭議需憲法法庭處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334078

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放棄中國國籍爭議未解。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下午表示,內政部的職權「沒有辦法及於立法委員」,得以解除立委職務的機關是立法院,因此已兩度發函立院說明「國籍法」第20條規範,目前仍無從得知李貞秀有無提出放棄國籍申請;未來如果有相關狀況,可能需要到憲法法庭處理院際爭議,不是由內政部對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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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稿
00:00因為那個部長有說目前李甄秀
00:02辦理放棄中國籍的狀態
00:04是沒有法律證明的放棄
00:06然後內政部當然也多次的
00:08來含文給立法院
00:09但是如果立法院就是不理會的話
00:12那到底內政部還可以怎麼做
00:14我們會不會考慮比照
00:16像之前五個陸配村里長
00:17那樣子的處理模式
00:19就是呢
00:19發函給監察院
00:21請監察院來調查
00:22或者是就法律增值的部分
00:24會不會考慮申請示現
00:25解除植物的解除機關
00:28解除機關在立法委員是立法院
00:30在直轄市議員的話是行政院
00:33縣市議員的話是內政部
00:35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的代表
00:37是直轄市政府
00:38鄉鎮市民代表是縣市政府
00:40村里長是鄉鎮市區公所
00:42公職人員
00:44就是一般的我們所說的公務員
00:46是各該機關
00:47所以內政部的職權
00:49沒有辦法集於立法委員
00:52那但是呢
00:53我們會一再提醒
00:54這個立法院是不是本於
00:56他們的職權行使的部分
00:58還有基於這個國際法20條的規定
01:00能夠這個處理有關於這個職務解職的部分
01:04會在善意的一直提醒
01:06因為到目前為止
01:07我們對於李甄秀女士
01:09到底有沒有提出這樣的申請
01:11仍然無從得知
01:13因為我們不是
01:14他要給的這個正本的一個機關
01:17那給正本的機關是在立法院
01:20那但是未來如果有這樣的狀況的話呢
01:23可能會需要到憲法的法庭
01:25那這個部分那個法治處的處理方面解釋嗎
01:28我們從憲法的那個權力分離的角度來講的話
01:32立法院有立法院的權
01:34然後行政院有行政院
01:37有主機關的一個權職
01:39然後對於這部分
01:40如果產生了某些的爭議的話
01:43限訴法
01:44我忘記是第幾條裡面
01:46他說可以到憲法法庭裡面來去求一個最後的處理
01: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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