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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分鐘前
立院三讀》改車族注意!汽機車噪音超標最高罰3.6萬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272179

為避免汽機車噪音擾民,立法院院會今(9)日三讀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案,明定機動車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可處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現行「噪音管制法」規定,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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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稿
00:00第二条本法所称主管警官在中央为环境部暂时辖市为止辖市政府
00:05在县市为县市政府
00:06第二十六条违反异地十一条定向锁定标准者
00:10除民用航空器
00:12以民用航空法有关规定处罚外
00:14除机动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
00:17新台币三千六百元以上三万六千元下罚还
00:20并通知限期改善
00:22借其人为完成改善者除暗次处罚外
00:25请携壮大者并得以请公路监理机关调扣旗牌照至改善完毕后发还
00:31前项请行于一年内再度违反者
00:35得以请公路监理机关调扣旗牌照六个月
00:38第二十八条
00:40未第十三条规定检验
00:42获清检验不符合管制标准者
00:45除机动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
00:47新台币三千六百元以上三万六千元下罚还
00:50并通知限期改善
00:52借其人为完成改善者案
00:55是处罚
00:55宣读完毕
00:57报院会三读条文已经宣读完毕
01:01请问院会有文字修正
01:03没有文字修正
01:06我们现在做以下决议
01:08噪音管制法第二条
01:11第二十六条
01:13及第二十八条条文修正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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