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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個月前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凌虐未滿7歲兒童致死 最重可判死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112306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待死亡,震驚全台。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增訂殺害未滿7歲之人加重其刑1/2;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致死,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刑法第272條之1及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皆支持加重處罰凌虐行為,但對第286條有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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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稿
00:00第272條之一
00:02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第271條之罪者
00:06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00:08對於未滿七歲之人
00:10以淋略方式犯第271條
00:13第1項之罪者
00:14除死刑後無協徒刑
00:16前項之未碎犯罰之
00:18又被犯第2項之罪者
00:20除五年 下有協徒刑
00:22三讀條已經宣讀完畢
00:24請問院會有文字修正
00:25我們有文字修正
00:27保管院會
00:28我們現在由台灣民眾黨團
00:30國民黨團
00:30EGD法院執權行事法第11條規定
00:33提請將全案赴表決
00:37我們現在進行全案表決
00:39出席59位
00:41贊成59位
00:44反對0位
00:46弃權0位
00:47贊成者多數
00:50全案表決通過
00:52保管院會
00:52我們做以下決議
00:54中華民國刑法徵定
00:56第272條之一條文
01:00並將第286條條文
01:04修正通過
01:06體制規定
01:08olic國刑法徵定
01:09確保議定
01:11尷尬
01:12
01:13財供
01:13
01:15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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