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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個月前
立院三讀》保險法明定債務人最低生活費與健康保險不得扣押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062639

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三讀通過「保險法」修正案,提高保單豁免強制執行的解約金門檻,未來以中央或直轄市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6個月金額,若債務人的壽險契約解約金低於此金額最高標準,不得扣押或強制執行。三讀條文明定,要保人為債務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各有效契約之解約金債權金額未逾最近1年衛福部或直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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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稿
00:00报警会三读条文已宣读完毕,请问院会有文字修正。
00:05没有文字修正,我们现在做以下决议。
00:09保险法征定第123条之1、第123条之2、第129条之1及第132条之1条文删除第168条之7条文,
00:23并将第130条、148条之3、第167条之1及第171条之1条文修正通过。
00:39主席各位委员,这是一个迟来的修法。
00:44大家都知道,那么事实上呢,从111年开始,那么很多的银行跟债权公司开始做保单的强制执行。
00:57那事实上,整个社会大乱,包含在法院里面大量的案件,而我们所有的名义代表得到大量的投诉和诚情。
01:08事实上,行政院早就应该修法,但是一直延宕。
01:15在去年,本席在财政委员会,数度的质询,要求行政院尽快修法来解决这个乱象,
01:24而且也应该解决所有这些债权人、债务人的困扰。
01:30那在这次修法里面,我个人认为有两大重点。
01:35第一个就是对于免于强制执行,我们立法院把这个门槛从原来最低生活费1.2倍的三个月,
01:46这是行政院版本,立法院把它提高到六个月,
01:51比较符合我们这些债权人、债务人的一个需求,
01:57也就是应该要留下棺材本给这些欠债的人,
02:03不会因为这些保单被强制执行而让他们生活陷于困顿。
02:11第二点,就是对于健康保险跟伤害险也列入了不可扣押强制执行的范围,
02:21也让我们一般的人民这些保单有一些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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