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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年前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13343

秦偉被控性侵8人,但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3人被害,今各判刑4年,定應執行刑8年;後由地院審判長文家倩親自解釋判決理由提到,秦利用個人影響力誘騙3名女後返家後性侵得逞,其餘5人則因單一指述或證據間具矛盾之處,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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