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汽油燒死女友 「非最重大犯行」免死定讞|三立新聞台
  • 6年前
在通訊行上班的馬姓女子想和失業男友黃俊華分手,因此拒接對方電話、封鎖臉書和LINE,搬回屏東老家,引起罹患肝癌末期的黃男不滿,埋下殺機。前年11月深夜,黃男埋伏在馬女家門口,朝她丟汽油彈,馬女被燒傷後在醫院曾喊「汽油彈就是黃俊華丟的!」經急救仍不治。最高法院今(6)日駁回上訴,依殺人罪判處黃俊華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