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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年前
北台灣相當知名的連鎖火鍋店,上個月中一名女員工在更衣室換衣服,發現角落雜物堆中,竟然有個攝影機,驚覺被人偷拍。她通知主管後,將影片回放,沒想到受害員工竟多達10人,換衣服通通被拍到,但也發現影片當中,放置攝影機的就是店內的男同事,受害人氣得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偷拍男員工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而火鍋店也開除這名偷拍狼,沒了工作還得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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