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至播放器跳至主內容
  • 8 年前
性侵男童犯案累累,竟然沒有電子腳鐐監控!性侵男童的陳姓男子,分別在1999年、2003年連續兩次用同樣手法侵犯男童,入獄服刑12年半,今年7月才出獄,沒想到再度犯案。當地民眾都知道這號人物,雖然小心提防,卻也奈何不了他。檢警也無法有效對他進行監控,因為電子腳鐐只適用於假釋性侵犯,陳姓男子服刑完畢等於只有前科,不需要配戴電子腳鐐,也成了性侵累犯監控的一大漏洞。
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
新增評論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