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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5/4
屏東萬丹4年前發生一起車禍,女子騎機車被撞造成半身不遂,法院以轎車車主超速釀禍,判賠1800萬元,但車主卻惡意脫產,改名搬家還避不見面,法院判決車主要扣款3分之1薪資要當賠償,但他卻跟公司表示,因為跟家屬和解中,先不要扣款,承辦人也照做,家屬氣得質疑雙方勾結。不過公司出面回應,一切造法院程序走,只是可憐的被害女子4年多過去了,一毛錢都沒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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