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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2017
神戸市舉辦的一場偶像演唱會發生糾紛。

由於部分粉絲大唱應援歌,導致一名男觀眾聽不到演唱會演奏,他對主辦單位提出損害賠償,並要求重辦,不過被大阪高等法院駁回。

2014年1月,該男子參加了神戶市當地代表偶像之演唱會。

不過由於部分粉絲跟著音樂,大喊應援口號,並做出舞蹈,導致男子聽不到真正的歌聲及演奏。

男子認為主辦單位未要求大聲吵鬧的粉絲退場,很不應該。

因此他對主辦單位提出百萬損害賠償,及重新舉辦演唱會的要求。

不過大阪高等法院認為「欣賞音樂的方式有很多種」,「喊口令有帶動現場氣氛的作用」。

而主辦單位也並沒有禁止粉絲喊口號,認為沒有義務要讓這些粉絲退場,而駁回男子提出的告訴。

原文影片請看此
http://jp.tomonews.com/333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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