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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3/2015
【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起訴認定李宗瑞對30名女子涉「強制性交」等罪,但台北地院變­更起訴法條,僅認定其中9名女子因喝醉或「不明原因無法抵抗」遭李「乘機性交」,其餘­21名女子則因幫李口交、配合做愛姿勢或「看不出被強迫」,判決不構成性侵罪。辦案人­員痛批判決「充滿男性沙文主義」,檢方強調上訴到底。

強制性交變「乘機性交」
「月事妹」說舒服 排除性侵
淫魔富少李宗瑞遭控
迷姦、偷拍女子案
台北地檢署起訴認定
李宗瑞對30名女子「強制性交」
但台北地院認為
看不出他使用強暴 脅迫手段性侵
也驗不出被害人遭下藥
因此變更起訴法條
僅認定9名女子
因喝醉或「不明原因無法抵抗」
遭「乘機性交」
其餘21人
有7人控告遭性侵
14人未提告
鑑定後認定都是「合意性交」
因為她們幫李宗瑞口交
配合做愛姿勢
甚至還會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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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

李宗瑞還問1名
月經來潮的女子

舒不舒服

好舒服

可見她神智清楚
而這些女子
事後也沒有逃離或求援
哭泣行為
看不出被強迫
判決不構成性侵罪
對於法院的判決
檢方痛批
「充滿男性沙文主義」
將上訴到底
辦案人員指
「月事妹」酒醒後
一直說「你不可以這樣子」
卻因先前曾被逼問回應「舒服」
法官就判李宗瑞無罪
根本是「男性沙文」審案
被害女子委任律師之一的賴芳玉
重批台北地院判決「太離譜」
她說有些被害人醉得一動也不動
看到影片才知被性侵
法官如此判決
「太令人沮喪」
此外
合議庭曾請台大法醫所人員
以看影片方式
來鑑定女子有無被性侵
但遭台大拒絕
因為他們無法「看」出有無下藥
賴芳玉說
可見法官調查證據的
方法、邏輯有問題
至於附帶民事賠償部分
有12名被害人獲判賠
最低金額30萬元
最高255萬元
合議庭表示
被偷拍的越多
賠得越多
獲判賠30萬的被害人
只被拍到照片
也沒被性侵
獲賠225萬元的被害人
1晚被性侵5次
還被錄影長達約2小時
受害程度最嚴重
獲賠也最高
動新聞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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