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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0/2015
http://nma.tv 近年來許多犯罪或意外的目擊者會在第一時間錄好影片後再po上網,可是好像大家反而懶的幫助需要的人,冷血到只想看笑話。之前並沒有那麼糟糕,自發性的錄影師常常為了伸長正義而側錄一些不為人知的惡行。美國有些州有所謂的 "好過路人" 法,規定過路人一定得幫助有需要的人。可是這種心態並沒變普遍,社會對名人的關注已經到病態的程度了。錄影科技越來越先進,平常路人都變成狗仔,目擊者常常把犯罪過程錄下,卻不一定會報警。雖然說錄起來的影片可以變成證據,難道我們要警察每天掛在YouTube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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