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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0/2015
●引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短文,「所謂作家,無非是一個人自己在說話,在寫作,他人可聽可不聽,可讀可不讀,作家既不是為民請命的英雄,也不值得作為偶像來崇拜,更不是罪人或民眾的敵人,之所以有時竟跟著作品受難,只因為是他人的需要。」說明《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指的是說(表述)與聽(知的權利)一體的自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66261/IssueID/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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