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两高对法轮功司法解释违法
  • 15年前
律师:两高对法轮功司法解释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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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报导)上海法轮功学员刘进,于去年11月25日被奉贤公安国保绑架并被当局非法超期羁押九个月。11月3日上海奉贤区法院对刘进进行庭审,刘进获刑三年半当庭要求上诉。为刘进做无罪辩护的北京莫少平律师在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两高对于法轮功的司法解释不符合中国立法法的规定,刘进的行为符合中国宪法关于言论信仰自由的规定,当庭应该无罪释放刘进。

莫少平律师针对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进审判的法律依据指出,一个行为是否是构成犯罪不能以两高司法解释通知的形式来确定。

莫少平:「在两高司法解释的通知里面,一个通知的形式确认说法轮功是x教。本身两高的司法解释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因为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对它进行刑法,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必需经过全国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来进行规定,而不能以两高的一个所谓通知,关于一个司法解释的通知的形式来确定一个行为是否是构成犯罪。」

莫少平律师还说,法律只能规范人的行为,不能规范人的思想、或者信仰,这是一个公认的原则。